1.根据上级和学校要求做好编制核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负责新进人员计划上报及公开考试、直接考核招聘工作; 3.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工人考工定级工作; 4.负责校内人员调动,调出人员的相关手续及档案转移工作; 5.教职工请(销)假、退休、退职、辞职、辞退等有关手续办理; 6.负责教职工去世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教职工探亲费、劳保费等优抚工作的管理、审核和发放; 7.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文书材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8.负责管理全国教师管理系统等人事系统校内教职工后台维护、信息整理、修改、调动和数据上报工作; 9.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期考核等工作; 10.负责新进人员、见习期满人员转正定级、职称评审、职称职务晋升等具体工作; 11.承担校内绩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调研、制订、修改和完善; 12.负责各类岗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核定,起薪、停薪、解释与管理工作; 13.核定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办理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新增、停保、退保等手续; 14.负责出具教职工各类证明材料(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工作; 15.接待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 1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