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校外优秀人才对学院发展建设的指导、推进作用,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引进对象
(一)教育教学改革专家。一般应是《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川组通〔2016〕25号)中所列的第一二三类人员,对高职教育规律和发展形势具有较深的理解和研究,具有前瞻性思维和创新能力,能指导学院教育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优秀科技人才、学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所从事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发展需要,能引领学院各项事业发展。
(三)行业企业优秀人才。一般应是行业企业中的优秀中、高级管理人才或技术人才,能够准确把握本行业技术发展前沿或掌握本行业关键技术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行业(领域)、区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能够满足学院的工作需要,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帮助学院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能力、水平。
(二)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咨询、指导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三、引进形式及职责
柔性引进,是指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都在原单位,在不改变和影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为学院改革发展、科研、教学及校企合作等提供指导和帮助的人才。柔性引进教师形式主要是担任以下职务,并明确职责:
(一)特聘教授
主要负责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改革等,具体职责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二)客座教授或研究机构、系部负责人(或名誉主任)等
A类:1.开展创新性研究,力争创建省级及以上平台(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发基地、创新基地、创新团队等),建设或形成一支5-10人的高水平研究团队;2.带领申报省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计划并承担研究计划任务,或是申报省级以上奖项;3.培育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人选;4.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核心期刊论文,专利、专著等);5.讲授本专业主干课程或前沿进展、学术动态或与生产实际联系紧密的专业选修课等;6.参与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修订,接受专业发展与专业建设方面的咨询;7.院内公开1-2次学术报告/年。
B类:1.深度参与本领域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积极为师生提供沟通、交流和实践机会,培育师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师生实践能力;2.面向区域、行业发展需求,联合申报研究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在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破,形成标志性成果;3.指导学院开展技术转移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工作;4.联合创建省级及以上平台(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发基地)等,建设或形成一支5人左右高效率技术服务团队;5.院内公开1-2次学术报告/年。
C类:1.对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提供重要咨询建议;2.指导学院教师申报或带领学校有关人员联合申报重要科研课题和奖项;3.每年不定期地来校讲学、做报告、做讲座或进行其它学术交流活动。
四、聘任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充分考察、沟通的基础上,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拟聘人选引进的必要性及预期效果进行分析论证,将引进人员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提出拟聘人选的薪酬待遇及用人单位的配套支持条件,形成最终合同意向书。并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审批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学历、职称、学术代表作、成果获奖、申报专利等)的复印件。
(二)组织人事部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及行业专家对其思想品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进行和申报材料核实后,并协商确定聘用合同。
(三)报学院审定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五、待遇和报酬
(一)学院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职责任务和待遇,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待遇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签订合同明确。
(二)薪酬
1.特聘教授:税前年薪5-40万元。
2.客座教授(研究机构、系部负责人或名誉主任)
A类:税前年薪5-20万元
B类:税前年薪5-15万元
C类:税前年薪1-5万元
(三)薪酬经考核后按照季度发放;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发放薪酬待遇。
(四)其他待遇:
1.柔性引进外地人才在院工作期间,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
2.柔性引进人才的往返交通费用学院据实报销。
3.柔性引进人才以学院名义申报院外高级别课题,按照学院科研课题管理规定配套资助。
4.柔性人才在聘期内以学院为第一单位取得突出成果,经学院认定,可按学院相关标准给予奖励。
六、考核与管理
(一)柔性引进人才聘期一般为半年至3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明确聘用任务及期限。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用人部门依据聘用合同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三)聘用期满,学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用人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柔性引进人才在合同期内,以我院名义承接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归我院所有,受聘人员不得泄露和私自转让。
(五)聘期内,若订立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全面履行,或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原签订的协议中某些条款已不适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聘用协议。
(六)柔性引进的受聘人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在聘期内,因受聘人原因,受聘人员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2.受聘人员严重失职,对学院造成重大损害;
3.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4.聘期未满解除协议,聘用方或受聘方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学院及各部门原聘请的客座教授期满后按照本办法办理续聘手续。
附件:《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审批表》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6日
附件: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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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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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或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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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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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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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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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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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专业及 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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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荣誉 或专家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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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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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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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情况 (包括发表文章、主持参与项目及发明专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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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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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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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签字: |
教务处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签字: 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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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签字: 签字: |
学院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若内容较多,每一栏的高度可自行调整;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可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