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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开展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的通知

2017年05月24日  点击:[]

各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的通知》(川组办[2017]9号)及《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抓好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的通知》(遂组通[2017]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新一轮 “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类定级标准

我院参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2]19号)提出的“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指标,按照“先进”、“一般”、“软弱涣散”三个等次,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

根据遂组通[2017]50号文件“分类定级要严格标准,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先进比例不能过高,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比例按10%确定,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比例按5%确定”精神,本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学院党委将确定2-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川职院委组 〔2013〕5号):

基层党组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软弱涣散”:

1、出现重大失误,出现重大政治性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未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学院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而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或因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腐败现象而形成群体性事件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3、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党的纪律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纪违法而受到刑事追究的;

4、组织机构不健全,未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党建工作,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差的;

5、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6、党组织所管理的党员当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7、不执行学院党委决定,不推进学院党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执行力不强的。

基层党组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得不好,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部门工作推进得不好的;

2、党组织所管理的党员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主要步骤

(一)认真开展分类定级

1、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自评表》(见附件)进行自评,经党员群众会议评议通过后于2017年6月9日前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2、学院党委职能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形成综合意见。

3、学院党委综合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评议及党委职能部门评分情况,评定出“先进、一般、软弱涣散”三个等次,并对分类定级结果进行公示,下发文件通知各基层。

(二)扎实抓好整顿提升

1、坚持分类施策开展整顿。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软弱涣散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整体提升。重点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制定整顿方案和整顿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要求、方法步骤,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灵活采取调整班子干部、选派干部帮扶、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制度机制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整顿建设,确保工作不虚不空不走过场。

2、坚持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将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重点是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解决师生支部生活不正常等问题。

3、坚持落实联系帮扶制度。建立领导联系指导制度,每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由一名院级领导负责联系指导,帮助查找问题症结、研究整顿方案、制定整顿措施,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三)认真总结验收

学院党委将于11月上旬对全院基层党组织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对照分类定级标准和整顿方案,看党组织建设是否得到新加强,看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较好解决,看党员群众是否真正满意。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调查分析。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分析,重点查看组织设置是否合理、班子是否健全、书记是否胜任、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情况,切实摸清情况、找准问题。

(二)严格实行台帐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好管理台帐,制定工作方案,对存在问题、工作措施、工作时限、责任主体等,逐一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力度持续整改,确保转化升级。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基层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带头抓关键、抓导向、抓落实和抓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工作难度较大的,联系领导要直接包、直接抓,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解决问题。对整顿提升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机制,要对相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责成限期转化。

 

附件:《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自评表》

 

  

                                 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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