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强化先进意识,切实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中的模范作用,全面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活动,有力推动学院工作的开展,根据《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川委发〔2018〕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内表彰暂行办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党委行政联合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范围内产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全院教职工中产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优秀教师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
二、评选程序
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反复筛选,认真考察和推荐,严格按标准审批。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向学院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018年6月4日前完成)。
1.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原则上在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产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推荐优秀教师2-3名(教学系部推荐,其余不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如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无合适推荐人选,可空缺不作推荐或推荐其它党组织人选。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职工)大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产生推荐对象,并客观真实准确填写推荐登记表(附件2、3、4)。推荐对象不是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可不填写推荐表,只交推荐名单。
4.存在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及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年度或聘期考核在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存在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及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基层党组织不得推荐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结果汇总后将推荐登记表或推荐名单报组织人事部,由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先进事迹通过校园网OA系统进行集中公开展示(2018年6月13日前完成)。
(三)公开展示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再次召开党员(职工)大会,按照学院评选表彰名额在展示对象中推荐表彰对象,并将推荐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附件5)(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
(四)组织人事部汇总推荐结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拟表彰对象(2018年6月18前完成)。
(五)全院公示拟表彰对象(2018年6月26日前完成)。
(六)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做出表彰决定。
(七)召开表彰会议,发放证书奖金、并进行广泛宣传(党内表彰在七一期间进行,行政表彰在教师节期间进行)。
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
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政治领导力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决定,自觉遵守党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认真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生活规范,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2.思想引领力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为经济社会和学院发展建设服务的思想明确,能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圆满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3.群众组织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工作有明显成效。
4.注重对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发展党员工作扎实、细致、规范、质量好。
5.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号召力强,公道正派,自觉抵制不良倾向。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决定,自觉遵守党章,理念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对党忠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认真钻研业务,带头创造佳绩,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3.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合法权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乐于奉献。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在学院工作或学习两年及以上、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决定,自觉遵守党章,理念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知识和党的建设理论,在党的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中起到组织和表率作用,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成绩突出。
2.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所在党组织党建工作走在学院前列。
3.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在党务工作岗位(党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系部党政办主任、党务干事等)工作两年及以上人员中评选推荐。
四、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高校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学工作量饱和。教育教学思想理念先进,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和同行评价高、反映好;
3.努力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善于团结协作,主动积极,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业绩显著;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附件2: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登记表
党组织名称(全称) |
|
党组织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基 本 情 况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字数可控制在300-500字,要凝练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鲜活感人。)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学历 |
|
入党 时间 |
|
从事党务 工作时间 |
|
参评类别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工作部门及职务 |
|
曾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字数可控制在 300-500 字,要凝练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鲜活感人。)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所在部门 |
|
职务 |
|
学历 |
|
参评类别 |
|
职称 |
|
学位 |
|
最近三年学生评教成绩 |
|
个人 主要业绩 |
(字数可控制在 300-500 字,要凝练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鲜活感人。)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推荐表
填报党总支、直属支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表彰推荐项目 |
评选推荐对象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6个 |
优秀共产党员 |
20名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10名 |
优秀教师 |
20名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1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