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为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更好地推进工作,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职院人字[2010]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学院聘用的全体临时聘用人员。
二、 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谁聘任谁考核”与学院集中统一考核评审相结合的分级考核办法。
三、 考核内容
1、主要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纪:“德”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工作责任心及服务态度;“能”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勤”指出勤情况、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绩”指对所承担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及工作效果;“廉”指廉洁自律情况;“纪”指遵守党纪国法、学院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情况。
2、结合日常考勤情况,重点对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遵守劳动纪律、职业操守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3、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要求
1、各用工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考核为合格等次,学院不发放从每月工资中暂扣的工作质量考核奖,不再与其签订续聘合同:
(1)在学校内赌博、酗酒者;
(2)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3)破坏、盗窃学院或其他个人财物者;
(4)贪污、敲诈勒索,行贿受贿者;
(5)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者;
(6)违反计划生育者;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对学院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
(8)破坏、盗窃公私财物者;
(9)其他类似情况。
3、各用工部门按要求组织所有临聘人员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考核表》(附件1)并组织开展考核工作,由各用工部门考核组确定考核等次并书写评语。考核结果于在用工部门范围内公布,若有异议,可于2019年12月16日前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交组织人事部。
4、各部门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考核表》(附件1)及《部门临时工用工计划申报表》(附件2)同时报送组织人事部。
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及发放月工作质量考核奖的重要依据,望各用工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考核工作。
专此通知。
2019年12月6日
组织人事部
附件一:《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
附件二:《部门临时工用工计划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