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45 号)、学院临时聘用人员有关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各部门申报、经学院审定的2019年度临时用工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相关部门临时用工计划(共计90名)
图书馆:15名 保卫处:4名 院 办: 4名
教务处:1名 机械系:2名 计科系:2名
艺体系:4名 后产处:53名 网电部:3名
离退休处:1名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1名
2019年临时用工计划以学院核定的岗位数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制度和学院相关要求,加强临聘人员及用工行为的规范管理,学院要求:
1.用工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学院核定的临时用工计划执行,在学院年度临时用工计划未下达前,严禁擅自提前用工和超计划擅自用工,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和所有后果概由部门负责人自行承担,学院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2.临聘人员首次聘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男55周岁,女46周岁,不得招用18岁以下的应聘人员。
(2)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聘人员。
3.用工部门在学院下达的年度计划内新聘临时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用工部门拟定招聘公告,内容含新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类别(普工或技工)、招聘条件(包括年龄、性别、学历、思想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执业资格与技能等级要求等)、报名时间与地点、招聘方式(竞争上岗,技工须进行技能考核)、报名联系电话、组织人事部、纪监审办监督电话等,招聘公告送本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组织人事部;
(2)组织人事部对招聘公告进行审核;
(3)用工部门在校园网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并按要求组织招聘;
(4)用工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招聘全套材料(拟聘临工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号复印件、招聘公告及技工技能实际操作考核材料等)报组织人事部;
(5)组织人事部根据相关制度和招聘公告进行审核;
(6)审核同意后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新聘临时工登记表》(附件1)并签订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签订的当月由用工部门安排上岗培训,当月以实际培训天数计发报酬,上岗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
三、工作安排
1.用工部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各岗位职责及要求,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逐一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用工要求者,不再续聘。符合用工条件的,填写《学院2019年临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签订《劳动合同》。
2.用工部门组织临聘人员准确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登记表》,部门负责填写《学院各部门拟聘临聘人员统计表》(附件3)
3.上述材料于2019年4月30日前交组织人事部。相关表册请在组织人事部网站下载,《劳动合同》到组织人事部232室领取。
4.用工部门要按照学院要求,加强内控管理,对临时用工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并加强教育管理,明确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附件1:《学院新聘临时工登记表》
附件2:《学院临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3:《学院各部门拟聘临聘人员统计表》
2019年4月25日
组织人事部